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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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位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吸引着大量的外来人口。去年,武平县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首创“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明确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只要在武平县辖区范围内居住一年以上,并出具户籍地的县级或乡镇民政部门开具未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证明,即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
“去年我的丈夫去世了,家里有三个孩子在上学,还有两个80多岁的老人家需要赡养,我一个人根本没办法负担家庭开支。”大禾镇大禾村村民安华清家庭遭遇变故,一筹莫展。考虑到她虽然嫁到武平已十几年,但户籍仍在江西,传统上申请低保需回户籍地办理,这无疑会给安华清带来极大的不便。为此,镇村民政办工作人员主动向她宣传了新政策——在居住地也可申请低保,极大地简化了申请流程,减轻了她的负担。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安华清顺利提交了低保申请,并成功获批。
“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地跑、来回跑”的难题,实现了外来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救助的“网上办、协同办”,让外来困难群众同等、便捷、高效地享受了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武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县民政部门还不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合作,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对于非本地户籍的低保对象,也能在居住地享受到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方面的救助。
据了解,“居住地申办低保”政策推行以来,武平县共有125名非本地户籍对象提交救助申请,有42人通过审批享受了低保救助政策、56人享受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政策,涉及江西、广东、湖南、四川等在武平县生活人员。(记者 罗小春 通讯员 谢思棋)
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ov.cn/xwdt/mszx/202409/t20240907_65131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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