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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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 广东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6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月2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厅陈越华副厅长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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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越华副厅长介绍了我省利用外资情况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他指出,《条例》在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外商投诉等方面,积极回应外商投资企业核心关切,有利于广东打造营商环境新优势。他强调,下一步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着力提升利用外资水平,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条例》及“稳外资”政策的宣传解读;二是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服务业开放试点,加大先进制造业引资;三是持续抓好开放平台建设,落实《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办好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外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四是持续提升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水平,办好重大招商活动,狠抓重点项目落地,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

  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日报等10多家主流媒体参与了现场采访。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也在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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